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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2019年9月份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项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建设项目 | 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 | 海丰县梅陇镇花果山前灌渠道西侧 | 2019年9月2日 | 汕环海丰函〔2019〕58号 | |
2 | 海丰县荣发针织制衣厂生产项目 | 海丰县荣发针织制衣厂 | 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义兴公司内) | 2019年9月12日 | 汕环海丰函〔2019〕64号 | |
3 | 海丰县黄江(金锡陶河段)治理工程 | 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 黄江(金锡陶河段) | 2019年9月12日 | 汕环海丰函〔2019〕65号 | |
4 | 海丰县城东镇陈少波水泥预制厂建设项目 | 海丰县城东镇陈少波水泥预制厂 | 海丰县城东镇安东村(赤岸移民村港仔地) | 2019年9月17日 | 汕环海丰函〔2019〕67号 | |
5 | 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 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海丰县附城镇联西路桃地埔鹰地山地段 | 2019年9月18日 | 汕环海丰函〔2019〕71号 | |
6 | 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项目 | 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 | 海丰县公平镇西山村委阮厝村横头埔 | 2019年9月24日 | 汕环海丰函〔2019〕78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6869600,传真:0660-6816311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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