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县“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就业”任务,助推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劳动就业中心与广东京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广告制作合同书,通过户外广告画定点投放、宣传品派发、抖音短视频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扩大社会知晓面,广告费用合计18.6735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第五条第五点其他服务类补助“可用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课题研究”的规定,所需费用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689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