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汕尾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的文件精神,海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吸纳7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就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支可按规定在省和中央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拟拨付7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2023年4-6月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补贴共计115949.7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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