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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073D/2024-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名称: 关于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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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参加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详见《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4月14日,(具体分组见附件1);

  2.面试地点:海丰县陆安高级中学。考生进考场时间为上午7:20至7:45。

  3.报到地点:一楼会议室

  4.超过规定时限(即上午7:45)考生不能进场,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三、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面试须提交证件证明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经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考生携带证件证明不齐全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及食宿安排。

  3.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面试考场,规划好到达路线,预留足够时间。

  咨询电话:0660-6687612(海丰县教育局) 

                         0660-6600117(海丰县人社局)

  

        附件:1.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pdf

                   2.面试考生须知.docx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