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及《关于下达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15名退役士兵列入政府安排工作范围,安置方式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排序选岗安置工作,同等分数的人员进行现场抽签定先后顺序。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反映。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举报或反映情况必须实名通过来人来信方式进行,不接受匿名举报或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七天:202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
联系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0660-6286833
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0660-6692561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1日
附公示名单:
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退役士兵(公示顺序按初步认定分数排序)。
1、陈家豪,男,海丰县联安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2808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84.2分。
2、陈炳流,男,海丰县平东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机动支队服役,量化评分数:71分。
3、方善坚,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随妻户口易地安置,2006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5612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9.8分。
4、林国彬,男,海丰县联安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3488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1分。
5、阙炳勋,男,海丰县黄羌镇人, 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机动支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0.8分。
6、戴祖东,男,海丰县公平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101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6.6分。
7、周振杰,男,海丰县可塘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2261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6.35分。
8、陈越丰,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1分。
9、陈俊生,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091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9.25分。
10、黄信恒,男,海丰县联安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089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7.6分。
11、刘俊强,男,海丰县城东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089服役,量化评分数:43.85分。
12、施伟豪,男,海丰县大湖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5926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2分。
13、许景雯,女,海丰县海城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长宁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服役,量化评分数:40.6分。
14、许景炀,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8.5分。
15、许泽腾,男,海丰县梅陇镇人,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2768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8分。
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15名退役士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