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实施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我县拥军优属等工作。单位负责人信息:局党组... [详细]

关于拟推荐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 时间:2024-05-20 17:21
  • 来源:本网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推荐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的文件要求,经广泛发动、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刘文健同志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人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文健,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12月入伍武警消防部队,2018年11月退出现役,现任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附城消防救援站代理副站长。作为一名始终坚守在救援一线的基层指战员,他注重钻研灭火救援技战术,召之即来,战之必胜,累计出警5000余起,救出被困群众300余人次,抢救物资财产1000余万元,带领队伍成功处置“6.3”人员被困山洪、“4.12”汕汕高铁隧道火灾、“2.17”综合市场火灾等急难险重任务。至今荣立个人嘉奖11次、三等功两次,被支队评为首届“善美消防十大优秀人物”和“金牌教练员”,被省总队新训团评为“优秀带训骨干”和“党员先锋模范岗”,是队伍中敢于赴汤蹈火的代表人物。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关于拟推荐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候选对象的公示.pdf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5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6286833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