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仪式,为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代表颁发优待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科以上干部、优待证各工作指导组组长、局相关业务骨干、各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优待证办理工作人员、领证代表出席发放仪式。
在发放仪式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余鸿垒同志对海丰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全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三家银行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做好优待证办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余局长还提出:希望收到优待证的退役军人,要珍惜荣誉,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保特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到“退伍不退志、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战场”上续写新担当并做出更大的贡献。
仪式结束后,领证代表们纷纷表示:“心情非常的激动!感恩党和政府对我们退役军人的关爱和优待。”接下来,将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不负党恩,保持军人本色,争做传承海丰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践行者,争做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领头雁,争做扎根基层、振兴乡村的排头兵,争做传递爱心温暖、服务奉献社会的志愿者。
下一步,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信息采集和办理工作。各镇(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加强合作,及时解答优待证申领、发放、使用等问题。努力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