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实施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我县拥军优属等工作。单位负责人信息:局党组... [详细]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会议推进重新编撰烈士英名录工作

  • 时间:2024-05-09 09:31
  • 来源:本网

       4月29日上午,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关于重新编撰烈士英名录工作推进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景鸿同志主持会议,双拥工作负责人苏晖文主任、双拥褒扬纪念股股长余伟英同志以及各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重新编撰广东省烈士英名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完善烈士信息,宣传英烈事迹,能更好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营造出全社会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培训,提高政治站位,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烈士资料核实完善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各镇(场)工作负责人协调沟通,形成长效机制,以常态化形式对缺少佐证材料的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利用各种资源联系取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准确,经得起考验;要依托各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党委,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确保重新编撰烈士英名录编工作圆满完成。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