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实施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我县拥军优属等工作。单位负责人信息:局党组... [详细]

守护英烈荣光 传承红色精神--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推进零散烈士墓集中管理保护工作

  • 时间:2024-02-26 09:54
  • 来源:本网

  零散烈士墓是烈士纪念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纪念、缅怀革命烈士的庄严场所,海丰县作为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诞生地、全国13块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有着深厚的红色历史文化。为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加强对零散烈士墓的管理和保护,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烈士安葬办法》,积极推进零散烈士墓管理和迁移保护工作。

  摸排到位,摸清底数是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前提,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了工作专班,历时3个月,组织全县14个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零散烈士墓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专班多次入户宣传烈士墓保护政策、迁移工作程序和重大意义,并将调查登记的墓地详细地址、烈士生平、墓地现状等三个方面的资料、图片归档,规范完善了零散烈士墓档案。

  沟通到位,为做好零散烈士墓迁移工作,按照尊重家属意愿和人性化迁移的原则,有后代和直系亲属的由烈士亲属同镇人民政府签订烈士墓集中管护申请书,择期将零散烈士墓葬迁移至陵园并集中管护;对经协商烈士亲属不愿迁葬、坚持自愿管理的,由烈士亲属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签订烈士墓自行管理协议书,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在零散烈士墓迁移工作期间,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各镇政府多次入户,对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进行政策宣传以及思想引导,落实好迁葬过程中各项工作,全力协助烈士家属处理解决迁葬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1月21日上午,海丰县首批零散烈士墓入园安葬仪式圆满完成,共有120位烈士成功迁移至海丰县红军烈士陵园。

  管护到位,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由双拥褒扬纪念股负责日常资料汇总和档案管理,由烈士陵园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维护,长期以来,我局建立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巡检,对县烈士陵园和红军烈士陵园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祭扫秩序进行管理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3年,我局共计完成迁移零散烈士墓入园管护120座,目前全县仍有600座零散烈士墓未集中管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计划于2024年度启动第二批零散烈士墓迁移集中保护工作,同时,结合省、市、县关于推进绿美生态建设相关部署安排,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在县红军烈士陵园周边打造“英雄林”主题公益纪念林,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绿化美化力度,实现红色革命遗迹同绿美生态建设相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