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实施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我县拥军优属等工作。单位负责人信息:局党组... [详细]

我县举行首批零散烈士墓入园安葬仪式

  • 时间:2024-02-05 15:29
  • 来源:本网

  英雄功绩千秋颂,扬帆奋进慰忠魂。2024年1月21日上午,我县在海丰县莲花山红军烈士陵园举行零散烈士墓入园安葬仪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此次活动参加人员有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各乡镇场相关领导以及烈士后裔代表等。

  

  上午10时整,零散烈士墓入园安葬仪式开始。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副县长蔡碧霞代表县委、县政府讲话。

  最后,县领导和其他参加人员面向纪念碑三鞠躬,并绕行一周,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分别向烈士献上鲜花,表达缅怀之情。

  经统计,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2724座,已集中管护烈士墓2004座,零散未集中管护烈士纪念设施720座。除2023年实施的零散烈士墓迁移管护项目入园管护120座,全县还有零散烈士墓600座,分散在全县14个镇场区域,未集中管护,无法完成上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要求。为迁移集中管护我县零散烈士墓,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和我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海丰县2024年度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零散烈士墓迁移集中保护项目),集中管护150座零散烈士墓。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