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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居民朋友们: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定于3月16日6时至24时对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的居民朋友们,分时段自行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核酸检测前,请提前登录“粤核酸”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身份资料,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三、检测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主动出示“粤康码”“采样信息二维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四、24小时内曾接种新冠疫苗的,不能进行核酸检测。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的健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附件:1.核酸检测服务点一览表
2.“粤核酸”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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