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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城城东四处违建被依法拆除
12月26日,县住建局联合附城镇、城东镇采取行动,依法拆除四处违建,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据悉,四户“两违”建筑其中两户位于附城镇南湖三路南西十二巷荣港小区,占地各约58平方米,该违规建设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内容实施扩建增建;另外两户位于城东镇上墩村,共占地约175平方米,属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县住建联合执法队依法对四处“两违”建筑外围竹架、施工脚手架及铁柱、外模板等进行拆除,收缴施工设备设施,强制停工。此前,县住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月”查处组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施工并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但仍在继续偷建抢建。
自县住建局违建治理行动月行动开展以来,我县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违建拆除执法力度,对违建行为起到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有序推进。(叶崇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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