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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禁火令》今起施行
  • 2018-03-22 09:50
  • 来源: 县广播电视台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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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日是我县2018《禁火令》实施第一天,副县长郑永城到海城、附城、城东、联安、梅陇、鲘门、小漠等地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听取各地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实地了解各镇场人员到位、设卡设点、防火宣传、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我县2018年《禁火令》于321日至419日施行。对一切野外用火,不管有无引发山火,都将受到查处,情节严重的或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清明扫墓莫把《禁火令》不当回事了。

一、形势使然。当前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又是我县“创文”“创卫”攻坚年,各种喜事盛事将降临海陆丰革命老区。今年扫墓如果再引发山火,那就大大损害海丰的文明形象了。

二、措施将更加严密。全县公职人员和护林防火人员不但要在各进山路口设卡,查处和没收火种,还要深入到各山头坟区巡查,对有明火和燃放鞭炮处的坟主进行查处和取证。

三、惩处将更加严厉。《禁火令》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的,对一切野外用火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用火,不管有无引发山火,都必须惩处。

《禁火令》实施首日,各镇场及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禁火令》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抓早抓主动,全面铺开森林防火工作。在各林区主要路口设立卡点,检查过往车辆和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祭祖。

督查中,郑永城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要层层压实责任,领导要靠前驻防指挥;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要落实森林防火应急措施,严阵以待;要加强林区网格化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早处置,严惩火灾肇事者,同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进行通报问责,全力确保清明期间我县林区无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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