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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海丰县海城镇、附城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市、县疾控等相关部门研究评估,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自2022年3月30日0时起,解除海城镇、附城镇2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管控措施。
一、解除海城镇楚恒公寓、怡冠假日酒店封控管理;解除附城镇恒丰公寓封控管理。
二、解除海城镇北二环西路、公园二路、公园五巷、公园四路围合区域管控管理;解除附城镇祥和路、合兴路、长合四巷、长合八巷围合区域管控管理。
三、解除海城镇北二环西路、公园路、彭中教师宿舍围墙、文天祥公园围墙围合区域防范管理;解除附城镇祥和路、合兴路、长合村前路、新围路围合区域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村(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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