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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意见的公示
  • 2024-07-26 10:11
  • 来源: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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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201110日施行)已到期,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研究修订了《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726日至202482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一、电话反馈:0660-6850916

    二、现场反馈:海丰县红城大道海丰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

    三、邮箱反馈:HF6626270@163.com

附件:《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x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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