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以来,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包括生产环节(含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其中食用农产品(包括餐饮食品)800批次,合格为779批次,不合格为21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2.6%,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不合格21批次食品为:1.海丰县粒粒鲜牛杂店经营的散装粿条含不得使用的脱氧乙酸及其钠盐;2.城东育兴市场刘辉跃经营的散装生姜铅超标;3.海丰县刘基能食品店经营的散装土鸡蛋含有不得检出的氟苯尼考;4.海丰县富丰市场陈群威经营的散装沙甲(贝类)恩诺沙星超标;5.海丰县李锦怡水产店经营的花甲(贝类)恩诺沙星超标;6.海丰县联富综合市场杨永忠经营的花甲(贝类)恩诺沙星超标;7.海丰县爱香杂货店经营的欺凌鹌鹑蛋含有不得检出的氟苯尼考;8.海丰县富佳市场刘大探经营的花甲(贝类)含不得使用的氯霉素;9.海丰县彭海雄冰室经营的散装荷兰豆氧乐果超标;10.海丰县李书石麿坊经营的散装油条(自制)铝超标;11.海丰县陈天莲小食店经营的散装河粉含不得使用的脱氧乙酸及其钠盐;12.海丰县城东天轩烘焙面包店经营的虎皮蛋糕(自制)脱氧乙酸及其钠盐超标;13.海丰县城东天轩烘焙面包店经营的千层蛋糕(自制)脱氧乙酸及其钠盐超标;14.海丰县春夏烘焙馆经营的香枕蛋糕(自制)脱氧乙酸及其钠盐超标;15.海丰县港钰面包店经营的粗粮甜方包(自制)脱氧乙酸及其钠盐超标;16.海丰县赤坑镇青坑市场黄德森档经营的绿豆芽含不得使用的氯苯氧乙酸钠;17.海丰县玉塘市场曾赐妹档经营的散装葱铅超标;18.海丰县安泰市场内周纱青菜档经营的散装老姜铅超标;19.海丰县城东龙山综合市场桂自蔬菜档的散装荷兰豆多菌灵超标;20.海丰县城东上铺新村黄帝梅蔬菜档经营的散装荷兰豆多菌灵超标;21.海丰县城东上铺新村黄帝梅蔬菜档经营的散装莲藕总砷超标。
我局收到第三方公司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抽检报告送达被抽检的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并告知其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对未按规定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的,我局依法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将不合格食品不良影响缩至最小,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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