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数据开放 > 数据开放
分享到:
海丰县中昇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1-06-16 09:23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中昇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616日至202162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中昇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中昇加油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城东镇海紫路旁台东片HFDB01-0801地块

环评机构:

深圳市达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在海丰县城东镇海紫路旁台东片HFDB01-0801地块建设“海丰县中昇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总占地面积6201.3平方米,建筑面积1091.36平方米。项目主要为过往车辆提供柴油和汽油的零售服务,年销售汽油4500吨(其中92#2000吨、95#2000吨、98#500吨)、0#柴油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场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有效收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项目采用埋地式储油罐、密闭卸油方式及自封式加油机,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对废气进行回收处理后排放,油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相关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南、西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废手套、抹布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隔渣池废渣、清灌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