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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关于2020年4月份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0-05-09 10:45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项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海丰县莲香糖果厂生产项目

海丰县莲香糖果厂

海丰县城东老区东城大道西侧

2020年4月15日

汕环海丰函〔2019〕67号

关于海丰县莲香糖果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海丰县城东兴新阳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海丰县城东兴新阳石材加工厂海丰县城东镇后林村湖尾路口内侧2020年4月30日汕环海丰函〔2020〕81号


关于海丰县城东兴新阳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报告表的批复.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6869600,传真:0660-6816311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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