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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镇景盈富建筑材料经营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4-24 16:1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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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梅陇镇景盈富建筑材料经营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梅陇镇景盈富建筑材料经营部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梅陇镇景盈富建筑材料经营部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陇镇水踏狮蹄山下

环评机构:

佛山市科正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主要利用外购沙土、石头为原料从事机制砂的加工,年产机制砂 56304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绿化树木灌溉,不外排。

(2)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生产及喷洒水雾抑尘措施;原料、成品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并覆盖防尘网、喷洒水雾等抑尘措施。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项目产生的脱水污泥通过压泥机脱水后,暂存在加盖挡雨棚的污泥池,定期外运出售给其他公司作为制砖或建筑所需原料;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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