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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同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4-22 12:58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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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东同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同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同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联岭毛织厂后

环评机构:

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城东联岭毛织厂后(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3′42.79",北纬22°58′42.12")。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砂,年产量为3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上清液泵至清水池进行二次沉淀,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冲厕,不外排。

(2)项目原料卸载、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引起的动力扬尘、原料堆棚扬尘通过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对路面定期清扫、洒水,建设半封闭的建筑废料堆场,在场区设置洒水抑尘设施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项目产生的石子、废泥外售给专业公司作制砖原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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