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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合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1-08 16:25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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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合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18日至202011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合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合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陇镇银丰村石碑场梅莲公路西侧

环评机构:

惠州市中润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丰县梅陇镇银丰村石碑场梅莲公路西侧(N22.930437°E115.219655°),主要从事砂、碎石、水泥环保砖加工,年产砂15万吨、碎石10万吨、水泥环保砖200万块。项目占地面积36248m2,建筑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制砖生产线、养护堆场、砖坯初养场地、破碎石头生产线、制砂生产线、成品和原料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员工人数为1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不外排;餐厨废水隔油隔渣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内树木灌溉,不外排。

2)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须在破碎机设置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水泥环保砖进料产生的粉尘须经过滤器过滤后排放;原料/成品堆场堆放区域须覆盖防尘网和防尘篷布并对堆场不定时喷洒水雾;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须在作业面喷洒水雾减少粉尘排放;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须通过路面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项目产生的沉淀渣(淤泥)经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40%)后回用于制砖;环保砖次品及边角料大部分可直接回用于搅拌过程,不可直接回用的水泥砖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单位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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