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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七届政协五次会议补1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声效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议》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经组织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高质量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基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2020年海丰县结合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在全部12个镇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根据市发布的权责清单,细化公布了第一批87项、第二批361项行政执法清单,乡镇为民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海丰县抓住全市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为契机,以强机构、强职责(执法)、强队伍、强运行、强考核和提升服务功能等“五强一提升”改革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解决乡镇执法力量不强、执法素质不高的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分批次组织全县乡镇300多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至目前止,全县有301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领取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规范和提高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今年,县司法部门会同县依法治县办深入乡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调研工作,对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没有设置执法审查岗、与工作部门未能建立协作联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
下来,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出台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届时,委员列出的问题将逐步得到很好的解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县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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