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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建局关于海丰县九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 2021-03-04 16:50
  • 来源: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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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情况

  1.县处理:我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位于海丰县可塘镇,属市级管理,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首期工程日处理量约700吨,于2015年底已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日处理量1400吨,已正式运营。2.镇转运:我县已完成了14个镇(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其中赤坑镇、联安镇、陶河镇3个垃圾转运站已通过省验收。3.村收集:我县已完成了14个镇(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4.户分类:2019年下半年,我县海城镇、大湖镇两镇作为汕尾市垃圾分类试点镇,率先推开垃圾分类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县各镇(场)、各村庄的环卫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路面、街道较为整洁,房前屋后、水沟的积余垃圾得到了有效的处理,进一步提升了村容村貌。

  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以“海丰全面启动创建汕尾市垃圾分类示范县”为目标,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准备工作,7月23日举行了海丰县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有序推进。我县在县城三镇设置智能垃圾分类点、垃圾分类驿站、分类垃圾分类投放点及摆放分类垃圾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小册子进行宣传分发,同时在主干道、社区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指引等宣传广告,进一步引导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汕尾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委托第三方初步编制了《海丰县生活垃圾城乡收运一体化项目初步工作方案》及制定了《海丰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批中。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属地负责、县专项考核的模式,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通过入户宣传、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等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群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小组,不定时不定路线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反馈整改,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出实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宗奇 669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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