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2019年3月20日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要求,县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力促人大代表各项议案建议落地、落细、落实。现将县政府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及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们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14件。其中,道路交通类5件,占33.3%;城建环保类4件,占26.7%;农业农村类3件,占20%;文化旅游类2件,占13.3%;教育文化类1件,占6.7%。继续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4件。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全面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海丰位于“融湾”前沿、处于特区“门口”,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代表们牢记使命,共谋改革发展良策,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为民尽责的情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许多有分量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主要聚
焦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代表们对国道省道县道升级改造、公交路线等问题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如朱思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省道335线公平镇区陆河路口红绿灯至跃进桥路段进行修缮的议案》,不但大大改善公平镇区交通压力,更重要的是对我县北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如深化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全县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建议,对我县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意义;三是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方面,从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这些议案建议多角度反映了社会关切度高、群众诉求集中的民生问题和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开创海丰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注重办理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放矢、科学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目前,15件议案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答复率100%。其中,代表满意的14件,占93.3%;代表基本满意的1件,占6.7%,代表满意率100%。
二、办理工作主要推进措施
(一)领导重视,专题安排部署。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县长和副县长对每一件议案建议的交办都亲自研究把关,审定签发议案建议答复文件,督促检查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办理质量的稳步提升。4月24日,县政府十五届五十四次常务会研究确定《2019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方案》;5月9日,全县召开2019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交办会,对今年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承办单位要做到“三定三保证”,即“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保证办理时间、保证办理质量、保证让代表委员满意”,脚踏实地地办理好每一件代表议案建议。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要主动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8月27日,县政府召开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汇报会,听取了各承办单位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思路,将办理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承办股室具体办、任务落实到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办理责任。
(二)严格程序,确保办理质量。县政府办公室严把议案建议办理的转发、承办、反馈“三关”,即在议案建议交办前,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对照部门职责、与部门密切协商等方式确定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印发《关于印发<关于2019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94号),确定主(协)办单位、逐一建立办理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并对部分因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转划的,及时调整承办单位,做到了交办准确;在议案建议具体承办过程中,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见面沟通,切实抓好落实;在议案建议办理完毕后,答复材料必须由本单位经办人员、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送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向代表们见面回复,并将办理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股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责任落实制。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等办理部门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定承办股室、定承办人员、定落实措施、定办理时间、定办理标准。
(三)立足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关键是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热切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建议重点办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彭炳森等代表提出的《建设大云岭公园建议》对开发我县大云岭文化旅游资源、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县林业局在牵头办理该议案时,按照《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等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建设工作要求,通过成立大云岭森林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委托设计院编制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考察、加强绿化建设和管护等措施,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推进大云岭公园建设,为人民群众建设一个新的“生态公园”,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指出“主办单位县林业局对《建设大云岭公园建议》01号议案高度重视,有深入调查研究,工作细致且认真负责,对其答复表示满意”。还有陈建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从速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议案》,指出部分养殖户将病死畜禽抛弃于江河中污染河流,严重影响周边群众身心健康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牵头办理该建议时,紧紧围绕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通过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保障、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注重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在5月的交办会上,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采取主动与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尤其应做到在办理之初建立与代表的联系,做到全面领会代表所提建议的出发点和意图,有的放矢开展办理工作,准确把握答复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要求,强化主动意识、服务意识,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增加透明度、促进了解、形成共识,着力提升代表满意率,有效提高问题落实率。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上门征询意见等形式,准确理解代表的意图,听取代表意见与呼声。对一些工作量大、周期长的任务,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对一些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尽最大努力取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县交通运输局在牵头办理陈文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县道X129线陶赤路段进行升级扩建的建议》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由局负责同志带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陶河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县道X129线陶赤路段为三级公路,全长12公里,砼路面宽9米,路基宽15米,现该路段基本能满足过往车辆的通行要求。因市已规划准备上马建设珠东快速干线(海丰支线起点HK6+740,终点HK22+416.765),途经赤坑镇茅湖村、陶河镇陶新村和陶北村,省高速公路公司将在沈海高速开通赤坑互通。且县政府已将附城新北经陶河至城区东涌海丰段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这些公路均经过陶河镇,建成后将分流部分车辆,大大缓解X129线陶赤路段的道路交通压力。如果对X129线陶赤路段进行升级改造扩建,涉及到该路段两侧的基本农田和农作物的征用以及高速公路交叉处高速桥宽度的限制。调查研究后,迅速主动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解释说明情况,并向代表表示下来对于该路段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陷、损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通过积极沟通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代表表示满意,最后将答复书送达代表。
(五)强化督办,确保办理实效。跟踪督办和日常督查是提高人大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的重要手段,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突出抓好办理工作,对于每一项代表议案建议,均明确了具体办理时间,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对承办量较大、落实进度较慢的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复查,确保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对于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议案建议的,确定一个单位为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并要求会办单位及时提交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综合答复代表。各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做到每件议案建议有责任领导、有牵头股室、有具体承办人、有办结时限。承办任务较多的单位,如交通、林业等部门,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研究、督促检查,办公室沟通联系、协调督办,职能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和下来工作措施
今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为群众、为我县发展解决了一批难题,这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狠抓落实、全力以赴。但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及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对办理议案建议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敷衍、厌烦、畏难等情绪,责任没有细化,存在工作前松后紧,办理不够认真;没有到实地进行调研,回复代表时,政策照搬照抄,不是解决,而是解释,纯粹为了回复代表而回复;有些单位在县政府办的多次催促下仍存在拖拉现象。二是办理程序仍旧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在议案建议办理前,没有与人大代表见面沟通,没有把握到代表议案建议的重点,存在议案建议答复相去甚远的现象;答复内容过于简单和空泛,甚至存在回复材料中错别字多的情况。三是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少数在办理综合性较强的议案建议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相互间的分工还不够明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
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作风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好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建议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望。县政府要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要求、教育、引导,切实提高承办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深化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本单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通过办理议案建议,为推动海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将代表的满意和办理工作的实效作为检验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做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迅速办理到位;凡是应该解决但由于落实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采取具体措施,要有时间节点,要让代表们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跟代表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对于办理综合性较强的议案建议,县政府将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召集承办单位,通过与代表们面对面讨论的形式,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对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及时提交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综合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2.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沈琼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学前教育管理的议案》办理情况
针对我县公办幼儿园因受资金、场地、师资严重不足制约发展因素,多数民办幼儿园存在无证办园、办园条件差、设备简陋且规模较小、消防安全防患意识薄弱、卫生健康条件差、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导致我县学前教育滞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县教育职能部门作为该议案的承办单位。县教育局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积极主动牵头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幼儿园调查摸底及造册,落实安全监管和整改措施,确保全县幼儿园管理规范化。
为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惠协调发展,切实解决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短板,2017年以来,县教育局坚持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为年检和评估重要依据,下大力气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当前学前教育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了《海丰县学前教育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海丰县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海丰县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文件。二、将原县中心幼儿园的地址调整为海城镇中心幼儿园,加快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设立了城东镇名园社区幼儿园,填补了我县社区幼儿园的空白。为加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制定了《海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2011年以来全县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有17所,需要治理配套幼儿园的小区有8所。三、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制定了《海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宣传和动员。现已要求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有120多所,已通过申报评估的第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42所,现正在开展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评估工作。四、2017年以来,县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海丰县无证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同时召开清理整治全县无证民办幼儿园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全面部署对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遵循“整改审批一批、规范改造一批、取缔停办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在县、镇党政高度重视下,县、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认真指导,大力推进,截至2019年4月止,全县的无证幼儿园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全县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227所,基本消除了无证办园的现象,解决了教育长期以来存在无证办园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全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五、为提高教育质量,2017年以来,县教育局分期分批组织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和观摩,并进行学前教育调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六、2019年新增评估了5所按新标准办园的幼儿园,上半年对全县131年有证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通过每年的年检工作,不断促进全县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的提升。按期完成了《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示范项目关于“学前三年入园率”的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召开多次会议落实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七、为加强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工作,制定了《海丰县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发到各镇中心小学,要求各镇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摸排,了解本镇幼儿园基本资料。目前,全县自查摸排的幼儿园242所,其中存在问题的幼儿园有20所,全部落实整改完毕。下来,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学前教育和全县基础教育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编制了《海丰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海丰县城中心区域旅游详细规划》等旅游发展规划,把“老大街”(中山中路)列入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片区(中山西路-中山中路)范畴。特别是2016年8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提出《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以来,县政府更加重视“老大街”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反映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落实县文广旅体局主办该议案,同时要求县住建局和海城镇等单位配合县文广旅体局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县文广旅体局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先后对“老大街”片区的几处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了维护、刷新 、修缮等保护措施。一是结合汕尾市“马思聪杯”小提琴邀请赛的成功举办,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完成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思聪故居的维护和刷新,展现名人故居的艺术魅力;二是继续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旧址复建工程建设,该工程目前已完成上梁以及地面工程建设;三是开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津桥修复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勘探、检测等前期工作,并请广州市鲁班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丰县龙津桥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下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多次征求当地居民、老一辈和文史研究者的意见以及多次修改后,县文广旅体局又于2017年,再次将设计方案送省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将设计方案进一步深化修改、完善,11月初完成设计。2018年10月,县政府落实建设资金146万元。因预算资金与建设资金存在差距,现正在另行争取建设资金,加快开展招投标工作。
下来,县政府将加大议案办理力度,结合当前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和县城“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和目标,组织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推动“老大街”历史文化项目建设,着力把“老大街”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商业、休闲、娱乐、创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海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休闲街区。一是结合创文创卫的工作部署,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内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恢复原有建筑物的原貌和风格;二是控制周边新建建筑的层高及风貌,使其与原有的建筑风貌协调一致;三是保留和恢复古街古迹,将海丰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塑造“明清一条街”、“民国风情街”、名人纪念馆、海丰民俗展演等旅游景区(点),盘活文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旅游资源等,在保护和传承海丰传统历史文化的同时向游客展现海丰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文化遗产。
三、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黎斯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的议案》办理情况
县政府对该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入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海府办函﹝2017﹞17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水务部门开展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各项工作。2018年7月中旬,县水利局委托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该设计院工作人员经过3个多月的实地勘测调查等工作,对公平水库引水入城项目水资源、管线方案进行比较,于10月上旬完成《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初步成果。2018年7月30日,县政府三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平水库“引水入城”供水建设项目,由海丰县供水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按EPC总承包模式建设。该项目在公平镇田寮渡口建设10万m³/d取水泵站,占地4001.2平方米;从公平镇田寮渡口—公平镇四十四米大道—公平老桔园—生态科技城—金园工业区—城东名园大柴山铺设一条DN1200、全长13.6公里的供水管道;在名园大柴山新建规模10万m³/d自来水生产线,占地23149平方米。
2018年10月,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县发改局批准关于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入城”供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价为38917万元,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汕头市三凌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为34416.7805万元。工程监理中标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02.38万元。2019年6月,完成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文件审查,已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80%勘察设计费。目前,输水管道正在施工铺设中,开展三个工作面,累计完成约2.5公里,分别是:公平水库田寮渡口段De1220钢管大约608米安装回填、公平镇44米大道DN1200PE管道1121米安装回填、城东镇金园工业区完成DN1200PE管道安装回填约682米。田寮渡口取水泵站累计完成水泥搅拌桩900根、旋喷桩219根,施工便桥正在施工中。该项目现已累计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已完成了项目立项、城东镇名园大柴山水厂建设用地的用林手续及公平镇田寮渡口取水泵站的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下来待城东镇名园大柴山水厂建设用地手续及项目报建手续完成后,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使水厂顺利运行投产,发挥效益。
四、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方敬东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公共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力度的议案》办理情况
海丰县城目前机动车数量较大,而公共停车位数量明显不足,仅五条主要道路沿线设置了路边约2580个停车位,仅有一处约1450个停车位的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场。此问题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落实县住建部门认真办理,近年来也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已基本完成了红城大道、二环路、海丽大道大部分的道路升级改造。县住建局会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实地调研和讨论,拟调配出经贸局、海丰县妇幼保健院、粮食大厦、华丰宾馆和青年公园等五处国资单位用地,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公共停车场,缓解停车场建设问题。具体情况为:一是拟建经贸局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2474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848个,建设费用约8715万元,建筑拆除面积6185平方,拆除费用约62万元。二是拟建海丰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3091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754个,建设费用约7750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0819平方,拆除费用约108万元。三是拟建粮食大厦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3250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661个,建设费用约6797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3377平方,拆除费用约134万元。四是拟建华丰宾馆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2894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建设,车位数约955个,建设费用约9814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7442平方,拆除费用约174万元。五是拟建青年公园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范围暂不明确,暂按地下二层建筑,三层机械车位估算车位数,车位数约966个,后续公园改造按停车位数量要求进行落实,建设费用约9814万元。以上五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将为县城解决4184个停车位。为推进2018年11月6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关于研究启动南湖片区“三旧”改造工程,拟将南湖车站设为公共停车场的决定,县住建部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对南湖片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意见。这些公共停车场的初步方案一经确定将筹划资金组织投入建设,县住建部门对新建项目将严格把关配套车位。以上措施切实实施,将解决现有县城地区停车位不足、停车难问题。
附件2
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彭炳森等代表提出的《建设大云岭公园建议》(01号)办理情况
大云岭森林公园位于海丰县城北面,是在大云岭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县级森林公园,自然生态文化和人文文化遗产异常丰富,也是县城的一道绿色屏障,享有县城地区的“后花园”之称。历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建设工作,编制了《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工程建设规划》,制定了《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林业部门开展大云岭公园建设工作。经过多年来的绿化建设和加强管护,大云岭公园内种植了枫香、樟树、荷木、相思等乡土阔叶树,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得到了不断增长和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明显。但由于诸多客观因素影响,公园离上档次、成规模、出效益还有较多差距,建设大云岭森林公园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必须抓紧规划建设大云岭森林公园。
2019年4月10日上午,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就我县大云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决定投资建设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先行建设,县林业局作为建设单位。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大云岭森林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并委托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8年)》,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大云岭山现场考察,提出新的登山道路径,明确以绿化、自然景观为主,以美化、人造景观为辅的建设思路,坚决把大云岭森林公园打造成一流的城市森林公园。根据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登山栈道和景观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3662.74万元,其中1.林木改造工程1760亩,预计费用2164.8万元;2.登山栈道工程3.244千米,预计费用324万元;3.沿登山栈道园林景观提升工程50亩,预计费用500万元;4.景观眺望休闲平台工程900平方米,预计费用56万元;5.其他项目费用618.93万元。县发改部门作出《关于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登山栈道和景观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19〕143号)同意立项,并进行了项目概算审核,县财政部门也已进行了审定。现在项目正在抓紧招投标,待招投标后即可着手开工建设。
彭炳森等代表对县林业局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指出 “主办单位县林业局对《建设大云岭公园建议》01号议案高度重视,有深入调查研究,工作细致且认真负责,对其答复表示满意”。
二、黄小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征地扩建林伟华中学,着力解决县城地区初中学位紧缺问题的议案》(02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教育局办理。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逐年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基本解决了在城三镇中小学大班额的问题,但随着我县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县城三镇地区的大班额反弹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对于代表提出的抓紧征用县林伟华中学前面6.6万平方米的原预留教育用地,供该校二期建设使用,并将所需建设资金列入2020年财政年度计划,争取2021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等方面的建议,鉴于县林伟华中学二期征地范围涉及基本保护农田、征地手续繁杂,当前我县财力十分薄弱、筹措资金能力有限,短时间内较难启动县林伟华中学二期建设工程。下来努力争取并早日将林伟华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列入计划。
三、余鸿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丰县可塘镇新兴路改造升级的建议》(03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可塘镇主办,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协办。可塘镇新兴路改造升级工程拟建地位于原海丰县可塘镇新兴路(324国道红绿灯至241省道坑尾村),改造道路总长3500米,道路宽度为18至50米。该项目主要是建设可塘镇新兴路沿线排水排污工程(包括给水工工程—埋设铸铁管(DN300/DN400)7280米;排水工程—埋设混凝土管(2500*600*60/2500*800*80)9799.9米;建设箱涵200米)和路面整治工程(包括拆除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电信电力预埋管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照明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工期14个月,总投资估算为10314万元。现已完成了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动工建设。
四、彭炳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县城垃圾屋的议案》(04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协办。近年来,我县全面开展广东省县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制发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和《海丰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办妥该建议,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纵深推进生态宜居美丽县城工作和创文创卫工作,县政府落实县住建局作为建议主办单位。县住建局认真办理,根据县城各区域实际情况先后合理设置了21间垃圾屋,方便了周边居民投放生活垃圾,进一步提升了海丰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五、陈少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海丰县南门湖畔增置应急设施强化安全保障的建议》(05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应急管理局协办。海丰县城南门湖外围护栏在设计时已考虑安全因素,均按公园设计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护栏,设置的护栏可以作一般性的安全防护。县住建部门按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接下来,从管理角度考虑拟沿栏杆每50米加设一套成品救生圈并固定于护栏湖内侧,加注“应急设施、请勿挪用”等提醒标语。在南门湖游船码头留有一段约7.8米长的花岗岩铁链矮护栏,是预留给游人上下船的,拟在游船码头入口处加设灰色镀锌钢推拉式护栏加以防护。下来准备研究设立南门湖管理处加强对南门湖水面、水闸、生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六、黎北成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对城东辖区内三环路(东盛路)等道路进行修整,促使与“广东省卫生县城”环境相匹配的建议》(06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城东镇协办。近几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投入大量资金和设备,取得了明显效果。代表提出的城东辖区内三环路(东盛路)、站前路、狮山二路、宫地山路和赤山路进行修整的建议也是“十三五”以来县住建部门一直在逐步推进的工作。目前的情况:一是关于内三环路(东盛路)。县住建部门已于2019年1月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老三环路(城东段)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建设城东宫地山路口至女博士服饰厂至龙津河路段,全长约3公里,路宽50米,修建主路面、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修建等,工程估算约12000万元,下来争取建设资金并逐步实施。二是关于站前路(即狮山一路)。县住建部门已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出估算。该道路全长约750米,宽50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铺设人行道及其他市政设施配套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600万元。下来待审批后实施建设,争取早日投入建设,到时将排除道路的安全隐患,给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关于狮山二路、宫地山路和赤山路。县住建部门加紧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经审批后,逐步推进建设。
七、陈治掌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加快落实县道X127线(海城至梅陇段)扩建工程的建议》(07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海城镇、附城镇、梅陇镇、联安镇协办。县道X127线(海丰县城三环路至梅陇)是联安镇连接附城、梅陇两镇的主要通道,因过往车流量急剧上升,致使该路段交通较为拥挤。为改善该路段周边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现已对海城三环路至坡平村段采用沥青罩面升级改造。下来通过调整规划取得指标后,组织实施对该路段扩建涉及到的公路两侧农田的征收,推进该路段扩建工程的进展。
八、陈文斌等代表《关于对县道X129线陶赤路段进行升级扩建的建议》(08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陶河镇协办。为办妥该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陶河镇相关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县道X129线陶赤路段为三级公路,全长12公里,砼路面宽9米,路基宽15米,现该路段基本能满足过往车辆的通行要求。因市已规划准备上马建设珠东快速干线(海丰支线起点HK6+740,终点HK22+416.765),途经赤坑镇茅湖村、陶河镇陶新村和陶北村,省高速公路公司将在沈海高速开通赤坑互通。且县政府已将附城新北经陶河至城区东涌海丰段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这些公路均经过陶河镇,建成后将分流部分车辆,大大缓解X129线陶赤路段的道路交通压力。如果对X129线陶赤路段进行升级改造扩建,涉及到该路段两侧的基本农田和农作物的征用以及高速公路交叉处高速桥宽度的限制。下来,对于该路段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陷,损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县政府将牵头有关部门落实地方公路站对该路段进行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九、朱思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省道335线公平镇区陆河路口红绿灯至跃进桥路段进行修缮的议案》(09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公平镇协办。广东335省道始自公平镇镇区中心,终于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是海丰县通往外界的重要交通枢纽,对海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经过多年大型过往运输车辆的碾压,导致省道335线公平镇区陆河路口红绿灯至跃进桥路段出现多处破损、路面积水等问题。为方便群众的出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县政府经研究准备启动公平镇区陆河路口红绿灯至跃进桥路段升级改造工程,落实公平镇政府作为工程业主单位。要求公平镇牵头有关单位对该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做出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加快落实升级改造工程。
十、吴志旭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将国道236线海丰段潮惠高速出入口至公平镇平新村委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的议案》(10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公平镇协办。国道236线属二级公路,是海丰县北部地区连接潮惠高速公路海丰段出入口的主要路线。因潮惠高速海丰北出入口至公平镇平新村委会路段日常车流量不断增大,已不适应交通流量发展的要求。为加快海丰县城同城化进程,县政府准备对国道236线海丰段潮惠高速出入口至公平镇平新村委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升级改造,落实公平镇政府作为升级改造工程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改善沿线交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十一、卓荣武等代表提出的《要求挖掘赤山村红色资源,打造赤山红色精品村的建设》(11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城东镇主办,县文广旅体局协办。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我县的红色资源,全力打造红色精品村,印发了《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136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计划的通知》(海农农﹝2019﹞43号)等文件。赤山村位于海丰县城东镇东南方,是彭湃同志组织农运的发源地,具有丰富的红色革命资源。为挖掘和保护好赤山村的红色资源,县政府确定城东镇政府作为赤山村“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精品村项目”的实施单位。该项目拟建设广场约4200平方米,铺种草皮和栽植花卉、乔木,建设路灯100套,新建混凝土路面4810平方米和人行道1034平方米,并在建设范围内埋设排水、排污管网。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1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0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7万元,基本预备费13万元。目前已完成该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投标,下一步将按计划扎实推进工程施工,奋力把赤山村打造为“广东省红色村”。卓荣武等代表对城东镇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建议尽快落实。
十二、江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重建虎头沟、梅尖、船路三个水闸的议案》(12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水务局主办,梅陇镇协办。虎头沟、路船、梅尖等3宗中型水闸位于我县梅陇镇,均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遭遇台风暴雨的冲刷,水闸已严重老化,长期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县水务局于2015年组织有关单位对以上3宗水闸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四类闸。并经专家组评审后,同意鉴定结果为四类闸,需拆除重建。现该三座水闸重建工程已列入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笼子,县水务局及时委托了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并逐级上报省水利厅、省发改部门审定。下来,待省下达建设任务后,业主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施工招投标工作,实施项目建设,保障三个水闸正常发挥功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余鸿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丰可塘圆山岭河进行治理的议案》(13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水务局主办,可塘镇协办。可塘镇圆山岭河流经长桥、可北、联金、可塘社区、溪头、东新等村,是可塘镇的母亲河,承担着可塘镇1个社区、5个村委近万亩的农田灌溉、排洪任务。该河河堤低矮,防洪标准低,周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往河道内倾倒垃圾时有发生,加之河道长年淤积,河床变窄变浅,严重影响行洪,存在安全隐患。该建议的承办部门县水务局已新增将可塘镇圆山岭河列入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同时,委托了设计单位编制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待该工程列入中小河流(二期)工程后,争取治理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创收。
十四、陈建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从速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议案》(14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为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海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监管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等,确保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主要办理情况:一是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我县已建有一个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点和一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点。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我县财政已经落实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均可申请。三是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自2015年1月起,对我县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进行补贴。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要求各养殖户报给各镇畜牧兽医站,各镇畜牧兽医站审核后按月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
十五、林舜坤等代表提出的《落实海城公厕主体责任单位和保洁经费的建议》(15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海城镇主办,县财政局协办。我县于2018年3月启动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县城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更好办妥该建议,县政府落实海城镇政府承办,海城镇政府对人大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办理,现海城公厕的管理保洁维护经费由海城镇政府支付,公厕日常所需电费水费由所在社区支付。下来将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我县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