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9件,继续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2件。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的工作,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从执政为民、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县政府专门成立议案建议办理领导机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审阅议案、建议的内容,迅速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周密部署办理工作,及时将议案 、建议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同时,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牵头、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交办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尽快回复有关代表。各承办单位从实际出发,密切配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各承办部门均一一作了回复。现将办理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
(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沈琼芳等代表《关于规范我县学前教育管理的议案》。针对我县公办幼儿园因受资金、场地、师资严重不足制约发展因素,多数民办幼儿园存在无证办园、办园条件差、设备简陋且规模较小、消防安全防患意识差、卫生健康问题突出、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导致我县学前教育滞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县教育职能部门开展议案的承办工作。县教育局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积极主动牵头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幼儿园调查摸底及造册,落实安全监管和整改措施,确保全县幼儿园合法经营、规范管理。2017年,县教育局坚持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为年检评估重要依据,下大力气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当前学前教育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了海丰县学前教育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二、将原县中心幼儿园的地址调整为海城镇中心幼儿园,加快附城镇、城东镇等公办中心幼儿园及社区幼儿园的建设。三、2017年初以来,我县对有提出申请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认真对照办园条件,通过实地审核、评估,审批了12所。现全县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62所,比去年36所增加了172%。四、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制定了《海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并印发至各镇(场)中心小学,现各镇(场)中心小学正在开展已审批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五、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海丰县无证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同时召开清理整治全县无证民办幼儿园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12月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县教育局加大对全县幼儿园的排查整治力度,凡无证民办幼儿园一律严格依法予以查处,截至12月底,全县共停封109所无证民办幼儿园。六、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保育质量,10月26日,县教育局组织部分中心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到海城镇德荥幼儿园进行学前教育调研,并观摩德荥幼儿园的晨间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目前我县学前教育的管理正在逐步迈向规范化。
(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编制了《海丰县城中心区域旅游详细规划》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把“老大街”(中山中路)列入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片区(中山西路-中山中路)范畴。特别是2016年8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提出《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以来,县政府更加重视“老大街”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反映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落实县文体旅游局主办该议案,同时要求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局和海城镇等单位配合县文体旅游局做好议案办理工作。
县文体旅游局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先后对“老大街”片区的几处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了维护、刷新 、修缮等保护措施。一是结合汕尾市“马思聪杯”小提琴邀请赛的成功举办,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完成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思聪故居的维护和刷新,展现名人故居的艺术魅力;二是开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旧址复建工程建设,该工程完成了招投标程序,并于2017年1月份顺利动工施建,目前已完成地面平整工作;三是开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津桥修复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勘探、检测等前期工作,并请广州市鲁班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丰县龙津桥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下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多次征求当地居民、老一辈和文史研究者的意见以及多次修改后,县文广新局又于2017年9月初,再次将设计方案送省专家进行初步审核, 10月初,已将省两位专家的初步审核意见收集,送设计方进一步深化修改、完善,11月下旬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会上,由于专家提出异议,认为龙津桥保护工程未经钻探,需补充钻探完善设计方案后再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待专家评审通过后,设计方将绘制施工图和工程预算。
下来,县政府将加大议案办理力度,结合当前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和县城“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和目标,组织县文体旅游局等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推动“老大街”历史文化项目建设,着力把“老大街”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商业、休闲、娱乐、创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海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休闲街区。一是结合创文创卫的工作部署,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内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恢复原有建筑物的原貌和风格;二是控制周边新建建筑的层高及风貌,使其与原有的建筑风貌协调一致;三是保留和恢复古街古迹,将海丰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塑造“明清一条街”、“民国风情街”、名人纪念馆、海丰民俗展演等旅游景区(点),盘活文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旅游资源等,在保护和传承海丰传统历史文化的同时向游客展现海丰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文化遗产。
二、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黎斯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的议案》。县政府对该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入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海府办函[2017]178号文件),由郑永城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务局陈容生局长为副组长,公平水库管理局、县供水总公司、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16个单位领导为成员。县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水务部门开展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各项工作。县水务局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今年7月中旬,委托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该院工作人员经过3个多月的实地勘测调查等工作,对公平水库引水入城项目水资源、管线方案进行比较,于10月上旬完成《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初步成果。专题研究报告初步成果出来后,县政府郑永城副县长即于10月24日召集县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供水总公司以及城东镇、公平镇等单位领导和人员,就公平水库引水入城项目水资源、管道线路走向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与设计单位交流意见,讨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会议确定下一步必须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县水务局应加强与市水务局联系沟通,积极主动配合省设计院进一步做好调查勘测等前期工作;二是对于拟建水厂的选址,应结合我县北部新区的发展进行合理论证;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确保在今年春节前编制完成公平水库引水入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之中。
三、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9件,各承办部门对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均一一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理解,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已解决或基本解决、代表满意的建议3件
(1)郭芳荣等代表要求打造海丰县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郭芳荣等代表要求打造海丰县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议,及时落实县农业局承办该建议。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根据我县现有自然条件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结合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今年四月初,县农业局已决定在城东、平东、公平等镇交汇处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园区委托国家和省相关规划部门作出规划,规划面积约10万亩,包括农科孵化区、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流通展销区、园艺产业示范区、鱼稻产业示范区、湿地农业公园、十里观光走廊七大功能区,并于当月中旬向省提交创建产业园的申报文件。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加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陈文惜等代表要求解决教师职称评定中岗位职数问题的建议。为办妥陈文惜等代表要求解决教师职称评定中岗位职数问题的建议,县政府落实县教育局主办该建议,同时要求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根据2016年6月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的文件规定,小学高、中级岗位比例分别可上浮5%,中学高、中级比例在该校已评未聘人员超过该层次岗位设置数15%时在原核定岗位数的基础上可上浮3%,同时还规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以及获得过省、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占该单位的岗位数。2017年7月7日县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对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数的问题进行研究,决定: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已评未聘人员,在学校没有岗位的情况下给予聘任,聘任后不占岗位。从而大大缓解了岗位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部门已评未聘人员的问题。对在农村从教职数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3号)的规定,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周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工作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林永长等代表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一些安全隐患尽快进行整改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道路安全设施及重点路口、路段监控配套工程工作。为办妥林永长等代表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一些安全隐患尽快进行整改的建议,县政府落实县公用事业局,对红城大道与海龙路十字路口(老车头)没有配套红绿灯或在路中间设置中央隔离栏问题,今年5月对海安油站至老车头段标线重新划定,损坏的护栏重新更换,并增设反光柱。红绿灯等配套设施待海紫公路近年改造升级时一并纳入改造工程项目解决。针对红城大道城东中心校路旁放学期间机动车占行车路道,造成交通堵塞问题。县职能部门已在学校前面路中护栏设置进行了完善,配套行人斑马线等,同时交警部门在学生放学期间加强受理,有效消除该路段的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
2、正在积极推进、代表基本满意的有4件
(1)黎海娟等代表要求在海丰县莲花山规划、建造马思聪艺术学校、马思聪艺术广场(纪念馆)等建筑群的建议。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我县地缘条件,确定先建立一所中等专业级的艺术学校。目前,我县已落实教育、住建部门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报发改委立项等前期工作,在立项批准后,及时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逐级申请设立马思聪艺术学校,同时向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申请该校设立专项的资金扶持。马思聪艺术学校申请设立、资金到位建成后,再向省教育部门申请要求下达招生指标及招聘教师。
(2)陈建如等代表要求从速完善圆山三孔闸配套设施的建议。圆山新三孔闸位于东关联安围海堤(附城圆山段)大液河水闸东侧,水闸主要为挡潮、防洪、排涝功能,担负县城西南片区的防洪挡潮任务。该水闸建于1997年,由于当时建设资金缺乏,只能建水闸基础及框架,没有配套闸板等设施,因该水闸缺乏配套设施,十多年来没有正常发挥功能效益,内外涝水自由出入,严重影响附城镇的防洪治涝。针对该水闸存在的问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会同附城镇政府积极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把圆山三孔闸列入东关联安围达标加固工程项目进行建设,尽早完善圆山三孔闸配套设施,发挥好水闸应有的功能,以确保附城镇的防洪排涝安全。
(3)陈铁田等代表要求加快落实海丰县城三环路至联安段扩建工程的建议。为办好代表提出的建议,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已要求附城镇、联安镇会同县交通等部门进行研究,着手委托设计部门对该路进行勘察设计,在形成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按规定办理有地、规划、环评等手续,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送发改部门立项后,由县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市争取补助资金投入建设。
(4)李永新等代表要求将梅陇镇区纳入县住建、县国土部门统一管理模式的建议。对加强梅陇等省级中心镇建设,我县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县住建等职能部门与市编办等部门取得沟通和联系,并积极研讨加强省级中心镇建设问题。目前情况是:一、我县对省级中心镇建设仍然存在体制支撑、职权支撑、财政支撑等问题,今后必须加强对各中心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各中心镇的发展建设。二、适时调整中心镇相关职能,县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各自的职权,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派出机构的职责范围,加强中心镇城建、国土的执法能力,确保中心镇的发展建设。三、根据市编办的意见,鉴于我省尚未对“省级中心镇”建设推出改革意见,待省、市统筹部署这项改革工作,将由我县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对梅陇镇等中心镇管理体制进行规范明确。
3、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有2件
沈琼芳等代表关于将文天祥公园归还彭湃中学作为教育场所管理的建议以及钟静洁等代表要求将文天祥公园名人雕像迁出并择地另建“海丰名人公园”的建议。文天祥公园于2002年开始规划建设,是集古建筑、爱国主义教育、休闲健身、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主题公园。对于建议所反映近年来群众在公园内锻炼身体影响学校晚自修和教学问题,县政府已又一次交办县文化部门落实公园管理处按代表提出的措施加强相关管理,如效果不佳,下一步再研究是否把公园交由彭湃中学管理。至于代表提出将公园内名人雕像迁出并择地另建“海丰名人公园”的问题,须待市民广场建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的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对每一件议案、建议都有认真回复代表,部分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局的认真组织和督促以及各承办部门的辛勤努力,更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与代表的期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有少数单位抓得不紧,调查研究不够,办理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受条件制约,尤其是财力的制约,现阶段无法落实,不能满足代表的要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予以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如下工作:(一)要讲究办理办法,根据我县的工作实际及代表所提的建议,选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重点办理,努力办出成效,不辜负代表的期望。(二)要加大办理的力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听取代表意见,与代表交流办理方法。(三)要抓好督办工作,要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起,加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各项办理工作做得更快更扎实,让县委更加放心,使县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们更加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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