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2022年海丰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提升、强监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的有关文件精神,海丰县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
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
三、主要内容
《海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共五部分17项任务, 53点具体要求。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共4项任务,一是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四是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5项任务,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二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三是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四是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五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共3项任务,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二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共4项任务,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四是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共8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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