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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 、文件制定背景
为了规范海丰县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预〔2012〕284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 起草过程
根据局领导的指示,我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参照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级政府性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财预〔2021〕64号),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海丰县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初稿后,经海丰县财政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讨。
三、 主要内容
我局草拟的《海丰县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全文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变动管理、收益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其中:第一章明确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基本原则;第二章明确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职责分工的范围、定义等;第三章明确了国有资产资源的变动管理;第四章明确了收益管理的注意事项;第五章明确了对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责任及相关事项;第六章明确了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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