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海丰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年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本可以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hf.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惠企纾困政策,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稳岗就业、教育、养老等各类重点领域信息。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29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16条,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的解读,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6篇,同时,依托“互动交流”平台,共办理留言385条,答复网友留言31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5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57宗、商业企业2宗。其中予以公开44宗、部分公开1宗、不予公开4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3宗、其他处理情况7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起,复议后起诉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识,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72件,其中, 2022年新增29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2022年,新开设专栏专题2个,确保各类专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布。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从申请注册到日常运行,做到了全程监管和常态化监管,全年没有出现“僵尸账号”和“睡眠账号”。实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周报制度,通过智能和人工相结合方式,每周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了全年安全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围绕《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工作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检提醒、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监管,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结合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骨干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存在发布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各镇各部门在政策文件解读上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个别解读存在避重就轻、形式解读,缺少实质性解读等问题。
2023年度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二是深化畅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专区功能设置,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丰富解读内涵,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同时注重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发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部门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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