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2021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1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通过海丰县政府网站、“平安海丰”微信平台,以及在新浪微博、抖音号、快手号上发布海丰公安各项工作信息,在海丰县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和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类别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财政信息等十五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公安局“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公安微博等形式将我局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及公安微博对外公开公安工作。指挥中心、交警、治安、出入境、刑侦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相继开展了“平安建设”“禁毒”“交通安全”“网络安全”“110宣传日”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近30场次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材料5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万多人次,有力营造了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扩大了海丰公安的影响力,提升了海丰公安铁军的良好形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也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完成了一些工作,整体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主要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细致;二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主动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整改问题等质效还不够。四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强化,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工作不够重视,存在不愿解读、不会解读,解读不及时、不到位,解读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等现象。五是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存在内容保障不到位、更新维护不及时等情况。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海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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