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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2-03 11:21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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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海丰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本可以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hf.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导向,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智能化、集约化、信息化、便民化。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走进海丰、政务动态、政府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解读回应、数据开放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876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5条,政务动态信息393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6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县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67宗,其中自然人2314宗、商业企业7宗、科研机构4宗、社会公益组织3宗、法律服务机构2宗、其他37宗,上年结转6宗。其中予以公开78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11宗、信访举报类申请2282宗、其他重复申请等不予处理2宗;不存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相关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严格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平台建设。一是运营好海丰县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共1747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564项。二是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共计发布信息8764条。三是持续运用海丰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9条。

  ()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职能转变和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按照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8

47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

+12

366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3

+20

37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6

+7

12600

行政强制

101

+41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2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43

41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14

7

4

3

2

37

23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4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6

4

3

2

37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3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282

0

0

0

0

0

228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1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16

7

4

3

2

41

23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偏差,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大部分政策文件没有进行同步解读, 时效性较差,部分解读堆砌文字、照搬文件,口头解释多于书面解释,未能充分发挥好政策解读释疑和引导作用。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虽然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但从实际公开的效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公开内容大都是宏观性的、比较浅显的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陈旧、缺乏互动性。除此,公开内容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三是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仍待提高。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单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主动调整相关配套文件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全方位开展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公开理念,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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