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群众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市场监管和信息化公开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工作动态公开发布宣传,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我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强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化。着力提高有效性,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提升信息化、公开化、智慧化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施行企业年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做好实现全国企业基本信息的公开查询,为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三是利用好公示公告、重点领域公开等栏目便于民众及时了解到疫情期间最新的市场监管动态。食品餐饮安全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发布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重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的影响力,有效振兴市场信心。四是围绕民生改善深化信息公开。落实好食品药品及重点领域里的公示公告栏目更新,向社会大众公开各种证件发放、日常检查、处罚公告等医疗药械、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围绕“三定”方案,及时对我局的权责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我局机构职能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各种办证指南和企业注册登记公示、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许可证核发等内容。三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同步部署,依法依规主动有效发布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和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将其贯穿于机关决策、执行、服务和监督全过程,做好监管公开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更好的达到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办理,由相关部门提供公开内容或规范性文件,经审核后对内或对外公开发布,让政务公开更加高效。五是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按要求规范发布的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发布、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落实好政务公开平台工作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日常和专项工作公开发布,每年及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密切关注政府网站纠错系统筛选出的错误,收悉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补助,如:报送亮点信息存在同质化、简单化倾向,缺乏深入挖掘和提升。报送内容偏于表面化和形式化,缺少对工作细节的析解和拓展,缺乏进一步提炼与升华。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单一,缺乏求新性、多样性和立体化的打造和尝试。我局将在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强化市场监管领域重点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县市场监管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着力于职责范围内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深入挖掘政务公开在推动业务工作开展、强化各方互动交流、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增强社会监督与社会共治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务公开自身建设,充实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法定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保密法律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涉及敏感内容和重要数字的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上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格式规范和信息质量,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脱敏发布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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