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分享到:
梅陇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9 11:07
  • 来源: 梅陇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落实机制。坚定执行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多渠道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态度,在镇政府大院内外和各村(社区)设置多个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

  (三)坚持依法保密和依法公开相统一。结合我镇实际和梅陇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约2563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国家行政法律法规领域知识掌握不扎实,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以及行政复议等环节业务流程不甚了解。二是群众依法行使权利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法治观念不强,未充分意识到监督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甚至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较少主动向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政府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方面理论知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水平。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面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府工作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为保障人民权益、完善政府治理奠定基础。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于镇政府获取或制作的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方面不应或不宜公开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公开;注重信息公开条理性,充分利用表格、图画等方式生动展现政府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可读性,提高公民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