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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2-18 10:34
  • 来源: 大湖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9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非涉密信息30余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5项,采购总金额合计7016975.73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7016975.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美篇、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公示栏、美篇、LED滚动屏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互联网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美篇和微信主动公开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公开栏公开。在政府大院设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为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栏LED滚动屏及各村(社区)设有政务、居务公开栏,对政务信息、政府文件进行公开。三是,张贴公告。对重点工程项目、民生资金发放、保险待遇领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事项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发放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公告。一年来,我们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30余条。


大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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