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扩展公开形式和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公开制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2019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结合《海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围绕全面提高机关和行政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水平,促进了全县自然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内容还不是太全面,跟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要争取增加政务信息工作人员,配置电脑等专用办公设备;三是要加强组织有关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要加强对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我局模块的管理,鼓励群众多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局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我局以县政府官方网站为主、办公厅、窗口、电子公告栏、报纸等媒体为辅助,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依法公开各种政策,文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地信息、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地籍登记信息、矿业权登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地质灾害信息,确保上级政令畅通无阻。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