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分享到:
海丰县发改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01-23 11:30
  • 来源: 海丰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度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不予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认真检查发现,仍存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需完善。接下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督促各股室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公文公开的审查力度,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对照《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和《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海丰县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工作要点》我局按分工任务认真履责,切实推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1.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严格执行《汕尾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汕府办〔2017〕34号)精神,实现项目管理模式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项目审批由“串联办理”向“并联办理”转变。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并实行限时联合验收。通过改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约165天缩短为90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约180天缩短为100天,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二是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2.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信用信息对接工作,完成“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嵌入政务办事系统,目前该系统正在试运行中。依托“信用汕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失信约束,切实做好“一名录一名单”管理机制。

  做好粮食政务公开

  一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办事指南,及时在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最新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结果。并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将县全部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进行公示。二是推进“双随机”抽查公开。根据《广东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粮监〔2017〕209号)及《汕尾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了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查结果与公开,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依托信用汕尾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三)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一是加大降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负担。近几年来,国家、省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相继出台降费减负优惠政策规定,减轻企业负担。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宣传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降费减负优惠政策规定,分步对已免征省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尚未取消的收费,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同时,继续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全面落实国家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二是落实电力降价减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局及时转发省发改委有关降低我省电价的政策文件,落实国家关于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规定。三是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和《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公布汕尾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我局已清理规范编制了海丰县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海丰县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海丰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