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文件呈批办理意见,特编制2019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累计205条。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做法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由党组书记、局长刘诗章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
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汕尾传媒网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微信、网站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海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牵头县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镇(场、开发区)人民政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海丰县司法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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