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4月2日海丰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部门文件、机关简介、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政府信息更新工作还应更及时,公开的内容应更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明确各股室的分工职责,强化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2020年,我局将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实施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海丰建设。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海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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