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扩展公开形式和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公开制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2019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结合《海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围绕全面提高机关和水利行业行政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水平,促进了全县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内容还不是太全面,跟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要争取增加政务信息工作人员,配置电脑等专用办公设备;三是要加强组织有关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要加强对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我局模块的管理,鼓励群众多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除严格执行上级政务公开制度外,还严格执行我局制订的《海丰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公开时间等,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明确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大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注重主动公开。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的力度,全年通过印发文件、网络、电视、报纸、宣传栏、公告等形式,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以及水政执法、行政审批、水利项目建设、水法律法规、信访事项办理等各类信息300余条。
2、注重及时公开。针对发生的涉水重特大事件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
一是加强了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了纳入中央和省规划的水利重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投资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同时公开了水利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通过报刊等媒体公开了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通过宣传专栏等方式将民生水利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做好实施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等信息的公开。三是通过下发文件以及电视、报纸宣传等方式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强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公开
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切入点,努力实现办事公开,主要从六个方面主动公开:一是公开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二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三是公开服务事项以及办事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四是公开办事承诺。
(六)加大治污攻坚战力度
一是成立海丰县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海丰县黄江河和东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海丰县黄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减排达标方案》和《2019年黄江河海丰西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为系统推进东溪河、黄江河水污染防治提供针对性的整治对策和措施。二是针对黄江河受东闸、西闸节制,根据潮汐变化适时启闸,同时公平水库调水补给,实现水体交换,确保水质达标;三是在我县原有河道保洁范围规模上新增加12条支流,开展为期4年的河面保洁;四是全面开展黄江河流域“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和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使“散乱污”和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五是投入900万元清拆资金,全面清理非法养殖场,使黄江河水质得到全面提升;六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同步进行,结合黄江河支流清淤工程、黄江河支流水质一体化净化服务项目、生态浮岛建设、建立移动平台监管机制等手段提升黄江河水质。
海丰县水务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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