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海丰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我局结合林业实际,形成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各职能股室各司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全年工作重点,并细化任务至各股室,为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及时制定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及时制定《海丰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流程和公开方式。及时转发《县委办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对拟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审查报批手续,严格规范我局网络信息发布。
(三)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林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学习,增强对我局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的系统认识,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以标准化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强化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涉林的142项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和规范,并全部入驻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定期进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2018年我局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2条,其他信息58条。
(二)详细答复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我局2018年共收到提案一件,提案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建议,我局根据职责权限和实际规划做出了具体答复。
(三)运用好海丰县人民政府网、汕尾日报、海丰新闻等公共平台及时发布林业工作动态,尤其在植树节和清明防火期间加强对文明祭祖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群众共同投入到爱绿护绿的行动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六宗,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其中五宗已作出受理决定并及时回复申请人;一宗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因为申请人在收到补正告知书后没有补充所缺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任何收费,因此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较上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政策学习,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不断创新途径,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海丰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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