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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9-03-19 16:02
  • 来源: 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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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8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秘书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

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QQ群、汕尾传媒网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累计1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微信、网站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海丰县司法局

20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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