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赤坑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具体办理,在日常工作中指派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镇的形象和效能建设。我镇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镇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赤坑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赤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镇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海丰电视台、海丰报、海丰县赤坑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
(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通过海丰广播电视台、海丰报、海丰广播电台和汕尾市民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我镇重要会议、农田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镇政府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研究不深、了解不够。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3、我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监督,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维护,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乡镇学习取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最新发展动态;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特别是对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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