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以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朝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发展。
一、促增收,确保全镇经济稳中有进
今年来,我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进取、克难攻坚,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全年工农业总产值10.92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8.411亿元(规模企业产值2400万元);农业总产值2.51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总额40亿元,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补短板,切实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持续改善生活生产环境。2018年,我镇强力推进“创文创卫”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章建筑约1.2万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2800多处,重点对中山路、广富路周边及红色文化街片区等“三线”乱牵乱挂现象进行清理。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逐步健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积极开展“厕所革命”,投入资金410万元对辖区内12个公厕予以升级改造,其中海珠、人民市场和城西三间公厕以一类标准进行改造或新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河道治理,投入资金约1200万元,实施龙津河上、中游流域,大液河海城段流域和召贡河流域整治工程,切实提升河道排洪能力。依法开展莲花片区禁养区内禽畜养殖场专项行动,已关闭、拆迁违规养殖场21家,优化了水源生态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全镇种粮直补补贴面积1.2万亩,种植茶叶面积超1万亩,茶叶产业蓬勃发展;投入资金860万元,实施了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龙津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等十余项水利修建工程,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扎实推进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镇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成员确认工作正在进行;提前完成9户危房改造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落实兜底政策、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就业、资产收益等帮扶措施,累计完成脱贫人口196户573人。此外,莲花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6800余万元,目前一期工程的5个自然村实施了再升级再提档,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
三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文化,总投资约2.5亿元,全面升级打造了具海丰特色的红色文化街,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形成了新的旅游景点。目前,已完成一、二期工程,三期工程正在有序快速推进中。从根本上解决了县城中心区域存在的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品位档次不高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我镇综合品位,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海丰县城的一张标志性名片。通过多番努力及层层遴选,我镇红城文旅小镇成功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库,成为全市唯一一个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将建成集宜创、宜业、宜居、宜游、宜享于一体的红色文化传承展示和教育体验基地。同时,市、县两级党校迁建工程,莲花大道,北部新区二期等项目也正在加速推进。
三、惠民生,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上报和依法打击工作,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将扫黑除恶与反腐,基层“拍蝇”,深挖“保护伞”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影响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海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深化“平安海城”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反邪教和禁毒工作;继续实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重点信访案件得到及时解决。2018年,我镇查处治安案件458起,635人;抓获吸毒人员278名(其中强戒164人,行政拘留138人);查处赌博55宗,246人;调解治安案件185起。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共 52宗,共112人。实际受理信访案件51宗(其中粤扫黑件4宗),已办结43宗,在办案件8宗,办结率84.3%。
三是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救助救济工作。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低保、五保、大病救助等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户籍人口应保尽保,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是坚持不懈抓安全生产。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定期对镇内企业、学校、建筑工地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转作风,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办公用房使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断改进政府内部管理工作。继续深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落实。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资产资源经营效益,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和“阳光化”管理。切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此外,经济普查,宗教事务,征兵宣传,文教卫、工青妇、档案等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海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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