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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2016-03-31 17:01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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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年里,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公工方案》(粤办函〔2015〕248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我镇扎实推进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队伍不断加强壮大,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王少明抓线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主任施国标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通过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六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我镇各项业务动态,包括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要信息;二是通过定期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接访,向群众讲解各项惠民政策,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上访,解答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通过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及时通报本镇各种业务动态;四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专项转移支付、商务政策、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险和救助、环境执法检查和社会组织监督等重要情况。
    一年来,我们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21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0条,办事指南类2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机构职能信息20条,决策信息43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未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下一步要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电脑等专用办公设备。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一步将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政务公开栏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栏目内容完善,更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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