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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质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2016-03-31 11:27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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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县质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现公布海丰县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载体建设等举措,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实施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统一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两《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统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两《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两《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统计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几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单位各项业务动态;二是通过三楼公告栏、学习宣传栏等,及时通报本局业务动态;三是通过报送政务信息到上级部门;四是通过我局办公室,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
    2015年,我局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预算公开、工作动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政府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统计信息的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等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2016年的计划   
    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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