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核心,围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大领域,构建起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食品药品监管阳光政务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和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及时提交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准时。
(二)依法公开信息,强化核查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梳理公务产生的信息,对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及时在网站或媒体等公开。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通过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复核,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落实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学习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水平,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本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许可,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等项内容,全年共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25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按规定进行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1宗并按复议结果重新办结,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不足,由于编制、人员素质等限制,适合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多;二是公开信息方式创新不足,形式还比较单调;三是宣传工作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推动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大网站发布、微信推送力度,提高受众面和知名度。三是强化食品药品宣传信息资源的共享,真正形成网站食品药品宣传的合力;增进公众参与互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议题与舆论的引导力。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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