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标自查,查漏补缺,紧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及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召开文广新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全系统各股室(队)、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内容,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海丰县文广新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畅通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整理文广新系统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成效等,并监督指导好属下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工作,提供优质社会服务。据统计,本系统共3个直属事业单位开设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文化活动宣传信息196条。
2、做好政策解读。我局把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作为推进政策落实、建立服务型单位、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一是结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和旅游等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主动对接、及时向行业企业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针对公众关切和疑惑,主动强沟通联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解读。二是充分发挥文化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拓展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局机关设置了宣传栏、政务公示栏和办事指南专栏,并将相关内容上墙。三是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充分运用开展图片展和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禁毒缉枪等相关政策解读,并推动机构设置、群众办事联系方式、行政执法以及建设和提案办理结果等及时更新公布,切实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
3、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省有关修改规章的决定,及时调整修改许可事项,清理清查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及规定,杜绝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贯彻落实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等。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文化厅编制的审批业务手册有关规定,依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和旅游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整理规范行政许可案卷等台账。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了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对接,精简申办材料及手续,有效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措施落实。
4、扎实政务公开。坚持管建并重,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完成全局53项进驻政务中心事项及十统一事项的规范建设并上传至政务网;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督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依法新增审批2家娱乐场所、注销1家娱乐场所,完成4家艺术品经营单位和2家迷你歌咏亭的备案工作,以及县楹联学会、诗词社、硬笔书协、黄江益寿文体协会和民乐八音协会等5家社团的年检初审申报工作;并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提高文化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透明度。同时,重点开展文化市场及安全生产等执法信息公开,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出动车辆280多车次,检查持证网吧经营场所860多家次,现场责令改正17家次;检查持证KTV娱乐场所290多家次,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25家次,查处无证KTV娱乐场所5家次,查扣点歌系统服务器1台,其中联合县消防、市监等部门现场依法查封2家;检查县城学校周边的书报刊及文具兼营书刊经营店180多家次,查缴盗版图书及小本装出版物690多册,收缴六合彩报纸210多份;查处学校周边商铺兼营电子游戏项目的3家,查缴电子游戏机6台;检查游艺娱乐场所36家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28家次,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250多张;检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及体育等各类场所370多家次,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度,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需加强行为规范,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规范工作程序;二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针对以上的不足,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工作,提高公众服务能力,推进我县文广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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