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度平东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平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具体办理,在日常工作中指派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镇的形象和效能建设。我镇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镇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平东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平东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镇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海丰党政信息网、《政务之窗》以及海丰电视台、海丰报、海丰县平东镇政务公开栏及微信、美篇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全镇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6条,其中概况信息11条,计划信息22条,工作动态信息71条,人事信息8条,其他信息4条。
(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通过海丰广播电视台、海丰报、海丰广播电台和汕尾市民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我镇重要会议、农田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镇政府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由于对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监督,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维护,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乡镇学习取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最新发展动态;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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