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7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海丰县司法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组织加强。我局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明确专职负责人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制,公开股室职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宜,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发布政务动态等信息,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抓好政务公开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政务政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健全了责任制度、政务信息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依法公开制度等,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三)上报及时。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与县信息中心的协调联系,按照各时段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规定模式,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资料及时上报,确保各类文书规范,信息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
手机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业务动态信息、公开年报,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其他文件信息5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5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6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过网站、公众号公开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有些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2、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由于局各股室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因此在今年制订局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评比等方法,强化我局内部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今年工作中,要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
3、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海丰县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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