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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03-30 15:45
  • 来源: 县国土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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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对2017年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成立了海丰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到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有效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畅通了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局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我局以县政府官方网站为主、办公厅、窗口、电子公告栏、报纸等媒体为辅助,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依法公开各种政策,文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地信息、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地籍登记信息、矿业权登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地质灾害信息,确保上级政令畅通无阻。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自2016年注销海丰县国土资源局网,统一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内容包括人员信息、通知通报、本局文件和通知、动态、公示、专题活动等各类信息,全面涵盖我局基本情况、工作动态等信息,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还适时通过公示栏、报纸、局大厅LED屏幕方式多渠道发布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消息,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国土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本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一是拓展信息来源;二是整合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五是加大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海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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