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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镇2017年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2018-03-30 09:34
  • 来源: 海城镇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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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海城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为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同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共同深入推进办事公开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议程中,使之成为长期性的、制度化的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管理、规范推进

(一)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各村(社区)还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各自贯彻意见,做到不仅公开集体经济发展、财务开支等情况,而且公开扶贫救济、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等情况,为村务公开带好头、做样板。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过一段时间的督促检查,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自觉地、及时地进行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我镇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各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联合发文部门予以配合。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共同“会诊”,给更多群众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使信息公开的内容讲得清,听得明,用得上。

(三)我镇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通过线上线下相互促进,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确保让群众看得到、能监督。密切政府部门与网民关系,扩大政务新媒体自身的群众基础,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三、依法而为、强化监督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创满意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镇委、镇政府还提出要求,凡是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部门领导对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二是少数部门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展迟缓, 公开成效不明显。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海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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